王存妹、陆南琴与周志阳、赵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判决公告送达 |
发布日期:2021-07-02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志阳: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存妹、陆南琴与被上诉人周志阳、赵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1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周韵琪 电话:0519-85579826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二庭 邮编: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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