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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玲会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9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玲会: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明玉与被上诉人孙正南、黄玲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文俊    电话:0519-85579347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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