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04民终5148号判决书送达 |
发布日期:2021-05-24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李雷: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建军与被上诉人溧阳翔龙皇冠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李雷、原审第三人薛浩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5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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