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赟传票送达 |
发布日期:2021-05-18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赟: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一强与被上诉人孙建芬、原审被告陈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开庭(听证)时间:2021年7月28日9:30 2.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文俊 电话:0519-85579347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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