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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志强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缪志强: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燕翎与被上诉人韦微、缪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51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银芬    电话:0519-8559829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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