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芬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0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再26号
张婉芬: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查建农与被上诉人蒋娴、原审被告张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万扬飞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魏雨文、江军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高白菊担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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