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网庆判决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2-22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民终4148号 陈网庆: 本院受理上诉人许旭娟与被上诉人潘冬升、原审被告陈网庆债权人撤销权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4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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