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志强二审应诉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19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缪志强: 上诉人王燕翎因与被上诉人韦微、缪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将书面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 二O二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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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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