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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4民终4181号公告传票及应诉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0-11-25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民终4181号

 

毕桂福、毕正伟:

    本院受理上诉人闻超与被上诉人江苏尧塘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毕桂福、毕正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第五法庭。

    (2)开庭时间:2021年02月03日上午9:30时。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杨剑 电话:0519-85576053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6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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