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4民终275号朱建福送达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2-05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民终275号 朱建福: 本院受理郭开联与朱建福、董正华、吴常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民终2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郭开联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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