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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帅案件判决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帅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连云港裕盈隆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汤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民终1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判决内容如下:

一、撤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19)苏0413民初27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连云港裕盈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626元,由连云港裕盈隆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626元,由连云港裕盈隆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O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周韵琪   电话:0519-85579826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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