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腾裁定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05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92民初1352号 秦腾: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92民初1352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张徐撤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徐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唐凯 联系电话:0519-6980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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