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东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6-30 |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人 民法 院 公 告 刘小东、沈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郭敏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404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告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金华 电话:0519-83907159 邮寄样报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银杏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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