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炳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6-08 |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朱佳炳: 本院受理原告卢径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404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刘洪波 电话:0519-8390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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