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5-19 |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王强: 本院受理(2016)苏0404民初2166号原告常娟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6583.33元并以11285.71元为基数按每年24%支付自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3号506室 承办法官:张金华 0519-8390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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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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