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电气公司公告1186 |
发布日期:2016-03-22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秋霞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 (2016)苏0411民初1186号 联系人:柏刚 电话:0519-8519314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