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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徐峰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9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徐峰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徐峰,男,1979年9月5日出生,住江苏省南京市。

2026年4月13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0492刑初32号刑事判决,以行贿罪判处罪犯徐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罪犯徐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六十万元。判决生效后,徐峰以患严重心脏疾病为由向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现将罪犯徐峰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9-69801504(刑庭)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85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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