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
| 发布日期:2026-05-07 |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对朱长云等7名罪犯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提交本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环西路67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附件:减刑、假释案件公示表
2026年5月7日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