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2-06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经执行机关新康监狱报请,本院初步审核,对拟欲本次进行减刑、假释罪犯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如对朱大禄等上述人员减刑、假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审判监督庭反映。 联系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邮政编码:213002 联系电话:85576096
二0二五年二月六日
附:减刑、假释人员名单(共计1页,20人)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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