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一审宣判 |
发布日期:2020-03-11 |
2020年3月10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当庭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首例利用口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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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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