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
发布日期:2005-01-06 |
[案情]?某外校学生甲,星期天和同学到某体育运动学校去玩。进入该学校时,门卫并未阻拦。后该学生就和其他学生一起去打篮球。可是因为彼此不熟悉,他便独自在篮球场的另一边投篮。当他投了一球正在低头拍球时,可怕的一幕忽然发生了,该学生刚投完球的篮架忽然倒了下来,重重地砸向了该生。突如其来的重击使该生当即昏迷,被送往医院。后经全力抢救,生命得到了挽救,但该学生却留下严重的残疾——可怕的尿崩症。事后了解到发生事故的篮球架倒塌是由于之前被外来打球人员弄倒过,后被人竖了起来,由于是休息天,未有人能采取牢固措施。该学生现向体育学校提起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赔偿有关医疗费用。 (王 臻)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