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天宁法院:执行和解助企纾困 执行协作彰显合力 |
发布日期:2022-07-15 |
2022年7月12日下午,天宁法院干警顶着酷暑前往溧阳,历时6个小时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达成和解。 本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某公司案涉货款240万元,由于被执行人未按时支付货款,天宁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穷尽调查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谈话过程中,杨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经营多年,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但短期内出现资金困难,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他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推动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体现了天宁法院与溧阳法院的通力协作,也是常州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常态化的体现。在今年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中,天宁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助力社会诚信建设,营造崇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