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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表彰大会 中级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
发布日期:2007-08-28
市委召开表彰大会

中级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



发布媒体: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7-05-18

 


  

市委书记范燕青、江苏省高院院长公丕祥讲话

   

        本报讯今年3月,常州市中级法院从全国数百家中级法院中脱颖而出,受到 最高法院的表彰——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是迄今为止我市法院获得的最高荣誉。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在全国只有5家。17日,市委在行政中心群贤堂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常州中级法院获此殊荣。

        范燕青充分肯定了常州中级法院的工作,他说,近年来,法院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体现在三个方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 判职能,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推动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始终坚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把司法为民的要 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逐步探索形成了常州模式,得 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法院干警的汗水和 心血,市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社会和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是认可的。

        范燕青强调,全市法院要以最高法院授予市中院“全国优秀法院”荣 誉称号为动力,一要坚持以依法服务大局为使命,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主动积极把法院工作置于谋和谐、促 和谐、保和谐之中。二要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进一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做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以廉洁的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 正。三要坚持以“全国优秀法院”为新起点,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中级法院是全市法院的标杆和旗帜,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率先垂范,以身 作则,为各基层法院带好头,以一流的审判队伍,一流的审判业绩,一流的审判管理来回报党和人民的厚爱与期望。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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