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
发布日期:2020-12-31 |
12月29日上午,常州中院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在科研合作、学生培养、挂职锻炼、教学实践、资源利用等五个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曹义孙院长指出 微信截图_20201231201700 马荣院长充分肯定了常州中院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近年来开展合作交流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此次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巩固、规范和提升。马荣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双方正式举行签约仪式,共商合作大计,就是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马荣院长指出 马荣院长对双方合作提出三点期望: 二是要创新合作方式,促进资源共享,推进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要发挥与本地院校合作的便捷优势,全面创新合作形式,拓展合作领域,通过联合举办高端学术论坛、重大课题联合申报、经典案例合作培育等多种途径,打造精品科研成果,提升两家单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影响力。 三是切实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成果反哺功能。要在理论研究成果后续转化上多下功夫,切实加强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利用,努力把双方间的合作成果转化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真正发挥双方合作成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常州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婷,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院长莫良元、张建,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常州中院及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史良法学院校友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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