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省两会|品读省法院报告里的“常州元素” |
发布日期:2021-02-01 |
前言 一份好的工作报告,总是凝聚着不同区域的发展智慧,是对全省各地法院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新鲜做法加以概括提炼和系统化的结果。喜看报告增豪情,常州法院的探索实践为省法院工作报告注入了鲜活内容,而省法院工作报告对常州经验做法的反映,也必将成为鞭策常州法院再上一层楼的强大动力。 1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大会作2020年江苏法院工作报告。
溧阳法院在“申特系”企业破产重整中,推动整体出租经营,实现炼钢高炉“不熄火”,3000员工“不下岗”,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176亿元,形成千亿级新产能。 【案件回放】 溧阳法院审理的的申特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是江苏省法院发布的江苏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也是唯一一个成功入选的破产类案例。
为实现债权人可偿债资金的最大化与投资方经营方案、企业长远发展和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相契合的双重目标,法院创新设计了投资人两轮遴选程序。引入专家咨询,提出发展建议并公开招募。第一轮邀请行业专家对意向投资人给出的经营方案进行评定,第二轮由债权人对意向投资人制定的偿债方案进行评定,最终择优引入一家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作为重整投资人。 2020年11月8日,溧阳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鉴于申特系公司债权人户数达540余户且分布在全国各地,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障与会议召开工作,法院积极利用互联网+方式,创新采取“线上线下”会议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2020年11月11日,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溧阳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于2020年11月16日裁定批准申特系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常州武进法院指导晨山村委会修订“外嫁女”土地权益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纠纷20余起。 【案件回放】 王某是武进区嘉泽镇晨山村委某村民小组村民,出嫁后未将户口迁出,并将婚生子陈某也落户在该村民小组。2016年,该村民小组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制定通过了《关于某某村民小组有关土地补偿金使用和分配的民约》,约定:非独生子女户,如果有男孩,则已婚嫁的女孩无论其户口在不在本村民小组,其本人、配偶和子女都不享受分配。因王某属于该种情形,故该村民小组只发放了土地补偿金按承包田亩分配的部分,按人头分配的未予发放。陈某系王某之子,未享受任何土地补偿金。王某不服,与村委协商无果,故起诉至法院。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审结案件26.7万件。积极推进“一法庭一品牌”建设,“法润乡风”“左邻右理”等品牌得到当地群众普遍认可。 【事件回放】 “左邻右理”是常州武进区法院倾心打造的司法为民品牌。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网格+”机制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司法职能与基层网格体系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武进法院在嘉泽镇试点建立“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品牌,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乡村治理提供更好地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做法是:一、突出三个加强,由单兵作战向多方合力转变。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协调、法庭主导、职能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综合考核。与嘉泽镇政府拟定镇庭联动工作协议,将年度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单位。加强力量保障。在20个村(社区)配备法官服务站办公场所,加大对调解员、网格员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培育力度。二、固化四定模式,由个案化解向长效机制转变。确立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的“四定”工作模式。对应嘉泽镇20个村(社区)设立 “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组建4个“1网格法官+2调解员+N网格员”团队,采用“定时+随时”方式开展工作,深入村(社区)指导调解,化解纠纷。建立纠纷排查“周调度,月研判”制度,定期发布《嘉泽法庭网格工作动态》。三、创新三个机制,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创新诉前分流机制。建立“分层、递进、过滤”调解体系和“防小、抓大、控激化”的运作模式。创新花木纠纷审判模式。与花木行业协会加强配合,在夏溪花木市场设立法官服务站,推进“快速办、灵活办、就地办、联动办”等措施。创新“三治”融合机制。以“法治+德治+自治”为主要解纷模式,将社会力量整合到镇级一体化综合治理平台,共同参与基层共治。
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项俊波、孟伟、赵洪顺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案件回放】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报告原文】 集中攻坚大案要案,5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部审结,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案件回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结的陈照华、戴小刚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2020年9月25日上午,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照华、戴小刚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共10名被告人获刑。组织、领导者陈照华、戴小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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