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发布日期:2020-12-01 |
11月30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市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在专题党组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首先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市委书记齐家滨同志对巡察整改的四点要求以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春福同志和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同志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中院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常州法院系统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清单》《市中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和市中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行了研究。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树立巡察整改“一盘棋”思想。 要主动认领问题。对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3个方面42个问题,院党组全部接受、全盘认领,院领导班子成员对这些问题也要注重从自身找原因,以上率下带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各整改工作专班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任务,将具体工作的整改落实指定到具体部门。 要坚持以上率下。就全局整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各法院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法院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要以推动全市法院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盯紧任务目标,及时督促问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要实施“销号管理”。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责任部门要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既要明确时间要求,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要实施定期报告。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和责任部门要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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