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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审理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发布日期:2016-01-07

 金坛法院刑庭近日受理我市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主要是销售无中文标识、报关手续及检验检疫证明的印度牛肉,从食品公司老板到员工,从卤菜店老板到小摊贩,涉案人员达十一人。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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