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积极回应法院司法建议 |
发布日期:2015-10-09 |
常州中院执行二局在办理商品房预查封过程中,发现我市目前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存在分散管理、多头登记的现象,办理商品房预查封手续要往返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往往一个部门办理了商品房预查封手续,另一个部门仍要求法院再补充提供相应的材料,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为此,中院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实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一体化管理以及城乡一体化登记管理。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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