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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执行一局全面清理执行案件暂存款
发布日期:2015-05-25

20153月起,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执行款物发放制度,防范廉政风险,我院根据省法院文件要求开展了为其两个月的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现已顺利结束。裴阳副院长组织并亲自参与到本次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中,带领我院执行一局全体干警展开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涉及案件数量多、时间跨度长,为顺利完成本次工作,执行一局抽调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发动全体干警同志参与其中:对于能够发还申请人的立即发还;对于滞留时间较长、发还对象不明的案款“以款找案”,调阅卷宗查明情况后,予以发还或清退;对于无法一一对应导致无法发还或清退的,建立“汇总台账”。通过上述措施,我院共对118件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执行款的发还,累计金额31683357.07元。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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