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澄两地签署常态化协作机制 携手共抓长江大保护 |
发布日期:2020-11-23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判工作协调机制,11月20日,常州中院与江阴法院共同签署了《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常州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向方,江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振华,常州中院环资庭庭长黄磊,无锡中院环资庭庭长王静静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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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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