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省高院决定在人民法庭率先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0月10日,根据市中院的审核申报,经省高院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全省首批改革试点单位,溧阳法院天目湖法庭被确定成为全省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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