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以庭审观摩和人大代表座谈的形式纪念行政审判二十年 |
发布日期:2007-07-26 |
根据省高院苏高法行[2007]5号“关于组织‘江苏法院开展行政审判二十年回顾和展望’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法官庭审技能展示暨第三届百庭观摩评选十佳审判长”活动及政法系统“岗位练兵风采展示”活动,中院行政庭于7月24日下午举行了一起不服工商行政登记案件的庭审观摩,市政法委领导、省、市部分在常的人大代表以及各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观摩了庭审,司法局、工商局五十多位执法人员参加了旁听。 庭审结束后,中院邀请十几位人大代表及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座谈。座谈会上,陈少宝副院长介绍了二十年来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同时对人大代表给予常州行政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人大代表听取汇报后对中院在全市范围内以抓庭审规范化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庭审观摩不仅有利于促进审判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带动全社会民主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优化法治环境,从而推动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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