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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三性” 强化反腐倡廉——戚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7-04-26
 
    4月25日,戚区法院召开院务会,传达了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张卫建、市中院陆洪生院长、市委副书记于超的讲话,结合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增强“三个性”。
    一、认清形势,增强自觉性。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深入,触及领域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法院是各种矛盾的聚集地,从各地法院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看,腐败现象仍处于高发期、频发期,直接败坏了法院的声誉和形象。因此,要把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当作重要抓手自觉抓,当作职责能动抓,针对外界反映的线索和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自觉开展反腐败斗争。
    二、明确任务,增强针对性。围绕市中院2007年部署的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工作中要在针对性上下功夫,抓住四个点:一是抓住重点,即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二是关注热点,即热点岗位、热点人员、热点案件;三是消除盲点,不留死角,即加强对一般部门、一般岗位中日益成为热点的人和事的关注;四是解决难点,重点解决在执行党纪条规和各项制度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打折扣等难点问题。
    三、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性。全院、各部门责任主体有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多担一份责任,切实杜绝问题的发生。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上,树立教育是我们的责任,不教育是失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说服教育,要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不能和稀泥;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平时身边同志的言行举止,从轻微违章违纪中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作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管纪律。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形成上下之间相互监督、干警之间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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