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信访办被市级机关党工委命名为“党员示范岗” |
发布日期:2007-02-16 |
2007年2月14日,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命名本院信访办公室为首批“党员示范岗”,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近年来,信访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确立“以人为本”的信访理念,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服务观念。接待中,坚持依法接待、文明接待,用真心、诚心、耐心、细心、热心善待当事人,信访接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信访办公室经过一年“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和市级机关党工委的考察,被正式命名为“党员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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