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法院五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 |
发布日期:2006-12-08 |
天宁法院及时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五项措施,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畅通与人大代表联络渠道,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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