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审监庭立足审判监督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
发布日期:2006-12-05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成为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在这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中,人民法院承担起捍卫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重要历史使命,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创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生态优良的和谐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中院审监庭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从最大限度化解不和谐因素的目标出发,立足审判监督职能,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有所作为。 (审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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