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行政庭“五措”并举确保案件质效 |
发布日期:2006-07-24 |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全市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市中院行政庭坚持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先后推出了五项措施,即庭长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时培训制度、规范案件请示制度、一审案件质量与效率反馈制度和发、改案件通报制度。“五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27件,审结250件,结收案比80.91%。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6件,同比上升6.96%,审结185件,同比上升32.14%;受理二审行政案件81件,同比上升37.29%,审结65件,同比上升44.44%。审查结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23件,同比上升3.36%。上诉率为43.24%,同比上升12.59%;改判率为1.2%,同比下降0.41%。超审限率为0。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为46.49%,同比上升8.63%。结案率为76.29%,同比上升12.15%。 (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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