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雁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野外拓展培训 |
发布日期:2006-06-08 |
为了增强凝聚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并结合学习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6月3日至4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全体同志赴浙江安吉开展“青春雁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野外拓展培训活动。通过拓展培训,每一位同志都感触很深,进一步增强了团队意识,良好的合作意识,收到了较好的培训目的。 (民一庭)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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