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充分肯定常州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
发布日期:2006-05-18 |
5月15日至17日,省政府黄莉新副省长与省高院公丕祥院长率领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常州法院,并就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法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进行调研。省人大代表一行6人视察了常州中院、天宁区法院、溧阳市法院和金坛市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常州中院陆洪生院长关于全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专题汇报,在金坛法院旁听了刑事案件的庭审并进行了评议。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副书记于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亚瑜陪同视察,市长王伟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振新、市委常委、秘书长戴源拜会了省人大代表。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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