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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八项举措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06-05-15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纵深发展,天宁法院紧密结合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求真务实,大胆创新,抓实抓好八项举措,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夯实规范化建设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院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实现了规章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转变。一是对近几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疏理,以规范执行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先后修订和完善了10余项执行制度,如完善了执行款物交接制度、执行中的评估、拍卖暂行规定、重大案件执行安全预案制、质量与效率考评制度等。二是对执行中无章可循的方面积极探索,在调查研究、注重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执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先予执行暂行规定等。三是对行之有效有利于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制度狠抓贯彻落实,加大对制度执行督促检查的力度,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明确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制度落实率。通过制度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以案件质量为关键,彰显规范化建设成效
    提高办案质量是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针对目前新收案件上升幅度较大,清理积案任务较重,部分执行干警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程序操作不够规范等现象,天宁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案件质量。一是以规范办案为重点,转变粗放型执行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部实行合议庭集体讨论制,充分发挥审判长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合议庭成员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功能,提高合议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执行日志,认真做好阅卷记录及详细记载案件执行的过程及重大事项,培养执行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加强质量评查,以裁决科为主体设立质量评查组,每月对所报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对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时在局域网上公示。四是加大文书改革力度,提高执行文书质量。针对部分执行文书说理不充分、存在概念化、公式化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执行文书的制作,增加文书的说理性、逻辑性、语言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五是建立质量效率考评机制。将质量效率考评指标细化到每一位承办人,将其作为季度、年度考核执行干警及年终评定执行强手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的规范引导激励作用。
    三、以分权制约为抓手,健全规范化建设机制
    围绕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在符合执行工作基本原则、规律、特点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大胆实践,建立健全了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加强了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了执行局内设机构的设置,明确了裁决科、实施科的工作职责,彻底改变了案件由一人包办到底的粗放式执行模式。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执行裁决制,对当事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及时组成合议庭启动听证程序,依法进行审查,保证案件处置结果的合法、正确;对终结执行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决,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先予执行,实现了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中先予执行的归口管理,形成了由执行机构统一负责执行、作出裁定的审判部门予以协助配合的分工负责制,保障了先予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序进行。
    四、以改善执法环境为契机,畅通规范化建设渠道
    在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中,天宁法院始终坚持区委的领导,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政府的参与及各方的配合,形成执行合力。今年年初,该院党组主动就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等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区委专门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推出八大举措,全力帮助法院化解“执行难”,形成了全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支持配合法院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合力。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都把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核;构建了全方位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在街道、社区等基层设立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助执行工作联络员制度, 畅通执行工作信息渠道。加大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将执行工作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等随同执行人员“现场直击执行”,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召开执行大会及新闻发布会集中教育一批、惩治一批、曝光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外部执法环境。
    五、以公正高效执行为突破口,实现执行工作新跨越
    执行工作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后关口,依法公正执行,加大执行力度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执行工作中,天宁法院在强化执行程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和说服教育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完善和建立案件的执行督促机制,对案件的执结期限进行跟踪管理,对超过一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未能执结的案件进行网上公示,并直接或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更换承办人,执行效率因此明显提高,一个月内执结的案件在50%以上,三个月执结的案件在90%以上,有效避免了超期执结现象的发生。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建立联席会议制、一把手院长亲自协调指挥制、上级法院参与指导督办制,加强了对个案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避免了执行的随意性和可能发生的各种抗法风险,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以公开执行为立足点,提高执行工作公信力
    为确实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大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天宁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在实行告知执行风险、告知执行措施、告知执行过程为核心的“三告知”制度基础上,我院进一步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将执行工作的每个程序、各个环节都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之下,以堵塞拖延执行、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渠道。如完善了执行款物公开分配制度,对涉及多个申请人参与分配的案件,及时召集申请人参与听证会,说明案情,公开执行款物、分配方案,听取意见,杜绝暗箱操作,公正公开地维护了各方的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对矛盾比较突出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将协调机制引入到执行听证程序中,召集双方当事人及邀请社会各方参与听证,发挥社会公众在执行中的协调、沟通作用,使案件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中得到有效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院还建立了债务人公示制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定时向社会公布欠帐不还、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的名单,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七、以廉洁执法为着力点,确保队伍建设上台阶
    狠抓干警廉政意识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增强队伍防腐拒变的能力。一是建立了以教育为主的思想预防机制,及时弘扬先进典型,开展了学习宋鱼水先进事迹的活动,引导广大执行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时通报反面典型,使干警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执行干警自我教育、自我警戒、自我约束的能力。充分发挥执行局党支部阵地引导教育的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开展廉政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木鱼长敲、警钟长鸣。二是建立了以廉政制度为载体的防范机制,如外出办案审批制、办案归来汇报制度、案件说情登记制、投诉率考核制、苗头性问题戒免谈话制等,构筑起执行工作“高风险”、“高诱惑”的防火墙。三是建立以监督为核心的制约机制。把信访渠道和纪检监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将纪检监察的触角延伸到执行一线,监督和纠正违法行为。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廉洁执法监督员,构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廉政监督网络,形成了廉政建设的合力,切实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八、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实现司法为民宗旨
    把规范化建设与学习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要求,深入查找执行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对突出的重点问题紧抓不放,力争做到抓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如针对有些干警精神状态不正,办案效率不高,群众投诉率、信访率较高的案件进行重点分析和督办。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评查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减少投诉声、增加赞扬声。同时不断强化执行干警的服务意识,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观念,时刻要求干警以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方式,树立起执行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对弱势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贯彻优先执行的原则;建立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无保障的予以司法救助。

(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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