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四个意识”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 |
发布日期:2006-05-1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 溧阳法院通过一年的探索实践,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学习、责任、考核意识,扩大人民陪审员的社会影响力,使人民陪审员工作逐步走向良性轨道。 (溧阳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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