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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举办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暨部分企业家法律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6-04-29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使人民陪审员能更深的了解法律、了解司法程序、了解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更好地行使自己权力和义务,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市司法审判实践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2006年4月28日,市中院在市法官法警培训中心举办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暨部分企业家法律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高级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刘建功就《合同法》、《公司法》作授课辅导。培训班结束后,陪审员及企业家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很及时,效果很明显,对提高自身法律业务素质,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办公室)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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