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审监庭第一季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近千件 |
发布日期:2006-04-04 |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规范公示、提审、听证及裁判程序,省高院新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其中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程序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并明确制定了提审和听证的比例。对此,中院审监庭及时组织学习,统一认识,根据该意见制订了《减刑、假释情况对照表》,并在本季度的集中审理中将该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院审监庭克服了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合理安排审判力量,先后赶往常州监狱、溧阳监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严把质量关和程序关,提高提审、听证审理的比例(达23%),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81件,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的减刑假释工作。 (审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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