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调解 满意搬迁——天宁法院行政庭成功调处一起房屋拆迁案件 |
发布日期:2006-03-29 |
天宁法院行政庭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牢固确立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职责意识,紧紧围绕公益事业发展大局,合理统筹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21日下午,行政庭在经过一个半月的艰苦协调后,终于使居住于本市宝塔村3幢乙单元104室的被拆迁户周生娣与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在3月24日主动交出了钥匙,履行了搬迁义务。法院认真负责、以人为本的工作方式赢得了被拆迁户发自内心的感谢,激动地说这次多亏了法院,否则“一辈子不可能买得起房子,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天宁法院)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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