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民三庭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
发布日期:2005-11-18 |
2005年11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书面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了《全面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水平,为我国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讲话,部分法院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分组讨论了《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会议的主题是:全面总结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按照“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规范涉外商事海事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分管副院长和民三庭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民三庭)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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