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专项整改活动民商立案部门培训考核集训班” |
发布日期:2005-10-26 |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具体要求,我市法院民商、立案部门将在10月29日上午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统一进行的专项整改活动闭卷考试,针对这一“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的重要环节,2005年10月24日下午,民商、立案部门参考人员培训班开班,时永才副院长到会并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陈少宝副院长、李浩副院长、吴建国主任等院领导出席会议,因为前期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已组织民商、立案部门参考人员进行了考前培训,所以本次培训以自学为主,为期一个星期。 (教育培训处)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