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法院审结一起起诉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
发布日期:2005-05-18 |
近期,钟楼法院审结一起原告谈某等4人诉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件。原告谈某等4人系死者朱某的子女。2004年10月9日上午11时01分,常州市钟楼公安分局新闸派出所接到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派出民警陈某带领协警周某赶赴现场,在问询情况时,精神病患者王某突举一把1.9米长的锄头从家中冲出,砸向民警,两民警分别向东西方向紧急避让,民警陈某在手机欠费的情况下跑至该村村民家中打电话请求增援,在此期间,王某先后实施了追赶警察、砸警车、追打自己的母亲等一系列行为,在场群众纷纷回家避让。东邻不知情的受害人即原告之母听到了外面响声便出外观望,正好被路过的王某追打,锄头砸中其头部及身躯至倒地。民警陈某闻讯后,立即冲出门顺手捡起根树棒上前与王某搏斗,与村民一起将王某制服。 (钟楼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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