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司法鉴定处落实最高院司法解释,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 |
发布日期:2005-05-17 |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全市两级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改革,提高司法鉴定工作为审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对外委托鉴定、拍卖机构的选择,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便民,中院司法鉴定处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实际情况,认真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结合两级法院现有的实际条件,通过充分准备,已经全面启动了以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拍卖机构。 (司法鉴定处)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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