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区法院审结一起严重暴力抗法案件 |
发布日期:2005-03-24 |
2005年3月22日,常州市戚区法院审结一起因拆迁安置纠纷引发的暴力抗法案件,用混凝土块砸伤执行法警头部的被告人陈建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斌医疗费、营养费合计人民币33435.62元。 (戚区法院)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