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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细化职责——中院行政庭制订详细的职责分工
发布日期:2005-01-26

    2005年初,行政庭在去年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基础上,以本院法官、法官助理职责分工为依据,根据本庭的工作实际,并参照本庭《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分别为庭长、副庭长、职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内勤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职责。此次职责分工中将全庭每个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应该完成的工作予以了明确的规定。
    在今年的工作中,行政庭人员将根据新制订的岗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并力争将行政庭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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